2006年12月6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打击假记者更要解决真问题
李长虹

  据报道,山西吕梁市最近开展打击假记者行动,不到100天的时间里,连续查获80余名假记者,其中4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。现在,在当地活动的假记者,“不是被抓了,就是跑到外地去活动了”。
  假记者招摇撞骗并不鲜见。发现一些地方的不轨行为,不是去揭露、去举报,却期望“黑吃黑”,以曝光相要挟,趁机“敲”一把。有的地方分不清记者真假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骗子的敲诈就得逞了;也有的地方不甘心“记者”狮子大开口,及时报案使敲诈者落入法网……
  为什么会有如此众多的假记者在吕梁活动?为什么有人明知记者是假的还愿意挨宰呢?
 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。据报道,吕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杨志明说:“那些煤矿、黑口子、土焦等行业,由于自身存在方方面面的不足,对于假记者只能受其敲诈而不能举证。”虽然也有人怀疑“记者”的身份,但举报可能会引火烧身,因小失大,不如破财免灾,息事宁人。这是假记者猖獗的主要原因。
  因此,抓住了假记者并非就解决了真问题,尤其是那些被掩盖的问题。据报道,现在一些地方一些企业为避免批评报道,早就准备了种种招数来对付记者。从日常跟记者交朋友到危机公关,从找各种关系到花钱“买平安”。一些媒体迫于关系和经营的压力,让记者们千辛万苦、甚至冒着危险采访的材料石沉大海、束之高阁。也有个别记者,拿了红包之后变得不声不响了。
  假如记者缺席、媒体沉默,一些地方发生的乱开矿、安全事故、破坏环境、乱占土地、形象工程、商业贿赂等各种违法违规的行为,就可能在地方保护、部门利益中,无法为外界所知,不轨行为也会继续。这正是违纪违规违法者求之不得的。这将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带来更多损失,对社会的危害更大。据报道,原湖南郴州市委宣传部门负责人樊甲生,在本地一些非法小煤矿发生矿难时,第一时间封锁消息,然后获得矿山的干股或现金回报,被当地百姓称为“矿难新闻灭火队队长”。山西省繁峙县2002年“6·22”金矿特大爆炸事故中,有11名记者分别收受矿主的现金、金元宝后,帮助隐瞒事情真相,都受到了严厉惩处。
  我们不仅要打击假记者,更应当解决真问题。媒体应当承担时代重托,负起社会责任。记者应坚守职业道德,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,敢于说实话说真话,决不能成为利益集团、地方保护主义的代言人,为维护地方的利益损害国家的利益,为满足少数人的愿望违背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愿望。对现实生活中一些问题的掩盖,失职、缺位,就是对党、对国家、对人民的犯罪!
  据《人民日报》